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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重庆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十佳仲裁员”评选正式开启
发布时间:2023-07-2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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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仲裁委员会  | 浏览人数:

各位仲裁员:

重庆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即将届满,首先感谢第五届委员会的全体仲裁员为重庆仲裁委员会的创新发展作出的积极努力和卓越贡献。仲裁员是重庆仲裁委员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重庆仲裁公信力的核心力量,是打造重庆仲裁成为第三方仲裁优选地的主力军。重庆仲裁的每一步成长都承载着仲裁员们勤勉敬业的工作精神、公道正派的人格品质、精湛高效的专业能力。

为了推动重庆仲裁实现高质量发展,值换届之期,根据《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规定,重庆仲裁委员会决定评选第五届委员会“十佳仲裁员”,以此表彰先进、树立标杆、展示重庆仲裁优秀形象。现将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实行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参评对象

重庆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全体仲裁员

三、评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仲裁员,可以参加“十佳仲裁员”评选: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纪守法,廉洁正派;

(二)业务精通,办案公正高效,庭审驾驭能力强,调解技能好,在本届内办理案件数量50件以上的;

(三)在办理重大、疑难及涉及群体性事件的案件中,表现突出,为解决社会矛盾作出重大贡献;

(四)热爱仲裁事业,积极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在仲裁理论或仲裁实务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五)本会认为有其他应当表彰或奖励的情况。

四、评选程序

(一)通知发放。本会将通过短信、专委会工作群、微信公众号、官网、渝快政等平台,采取电子或纸质等多种方式分别向第五届委员会全体仲裁员、各处室(中心、院)发送评选通知,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通知发放情况,确保通知发放全覆盖,无遗漏。

(二)申报。有参选意愿的仲裁员,须自行填写《重庆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申报表》(详见附件1)申报参选,并于2023年8月21日前将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895563489@qq.com或838618797@qq.com,完成自荐申报。欢迎广大仲裁员踊跃自荐,积极申报。

(三)集中审议。重庆仲裁委员会主任办公会根据仲裁员自荐和推荐情况,采取集中审议的方式,确定拟表彰的“十佳仲裁员”候选名单。

(四)征询意见。对拟表彰的“十佳仲裁员”候选人,逐一向仲裁员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以询函的方式征求意见。

(五)名单公示。对“十佳仲裁员”候选人经考察合格后,在重庆仲裁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仲裁员对公示的候选人名单有异议的,可按照公示的联系方式向仲裁员职业道德监督委员会当面提出或书面提出,但均应说明理由。

(六)研究审定。对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报委员会审定。

五、表彰奖励

本会对评选出的第五届重庆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予以通报表彰,将十佳仲裁员名单、照片以及先进事迹在本会官网、刊物和微信公众平台以及主流媒体上刊登宣传,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附件:1.重庆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评选申报表

           2. 重庆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评选推荐表

       第五届十佳仲裁员评选通知.doc


重庆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联系人丁蕾、朱倩燚;联系电话60842712、6342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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