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2026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其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必要时,可以请求有关方面依法予以协助。”该条款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仲裁机构调查取证的外部协助机制。
为切实推动该条款落地见效,高效破解仲裁案件办案堵点,近日,重庆仲裁委员会金融(互联网)仲裁院与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就仲裁案件涉案信息资料的核查事宜开展专题座谈。
座谈会上,重庆仲裁委员会金融(互联网)仲裁院介绍了当前民商事纠纷化解工作的开展情况与办案实际需求。随着仲裁案件数量持续增长,部分案件存在当事人信息缺失或者信息滞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文书送达与案件审理进度。结合新仲裁法第五十五条法定协助的新规,亟需公安部门予以专业支持和协助。
对此,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予以积极回应,现场系统解读了涉案信息核查的法定依据与业务流程。双方围绕涉案信息核查的合规路径、办理规范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确定辖区就近派出所提供业务支持,定期为本会提供涉案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的核查服务;双方明确了核查范围与保密要求,严守数据安全与合规底线。
此次跨部门精准对接,是重庆仲裁委员会金融(互联网)仲裁院精准落地新仲裁法协助取证制度的有效实践,标志着新法第五十五条从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办案实效,为规范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