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知识
3.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6-14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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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仲裁委员会  | 浏览人数: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国内、国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各类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期货和证券交易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借贷合同纠纷、票据纠纷、抵押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和海商纠纷等,还包括涉外的、涉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经济纠纷、涉及国际贸易、国际代理、国际投资、国际技术合作等方面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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