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条款

根据仲裁协议书面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其他形式的仲裁协议三种形式:

一是在订立合同时,以合同条款出现;

二是在争议发生时或发生之后订立的独立于合同的书面协议;

三是双方当事人针对合同关系而在相互往来的信函、电传、电报、传真和其他书面材料中包含的仲裁协议。

如果您想通过仲裁解决纠纷,请别忘了在合同中签订有效的仲裁条款,重庆仲裁委员会热忱欢迎境内外社会各界人士选择重庆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为此,特向您推荐几款重庆仲裁委员会示范条款:

一、仲裁协议条款

二、约定送达条款

三、电子送达条款

四、事后仲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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