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综合秘书处

(一)负责部署、检查、落实主任办公会议的决定和主任、副主任的指示;

(二)负责处理仲裁办日常行政事务,联系领导活动,安排会议,协调内务,组织接待等;

(三)负责公文管理,包括文电收发、分办,图书资料管理,介绍信和印章管理,保密工作等;

(四)负责人事、工资的管理,网络电脑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管理,后勤保卫工作等;

(五)负责财务,包括仲裁费等费用的收取和管理,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银行账户的管理并办理结算业务,财务报表的编报,相关税费的缴纳及代扣代缴,分支机构的人、财、物管理;

(六)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和报损,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和领用;

(七)负责档案管理,包括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以及仲裁案卷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牵头承办仲裁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九)负责联系仲裁员(仲裁庭秘书)职业道德监督委员会;

(十)负责联系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安排仲裁委员会及办公室各项制度建设工作;

(十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咨询处

(一)负责统筹安排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行及培训工作,联系中国仲裁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等学术研究组织;

(二)负责分支机构的发展、日常管理、案件审理的指导工作;

(三)负责联系专家咨询委员会;

(四)负责网站信息、微信发布及《重庆仲裁》刊物的编印;

(五)负责起草全办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材料和领导讲话材料等;

(六)负责仲裁理论与实务的研究,学术交流;

(七)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等;

(八)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仲裁事务一处

(一)负责为审理建筑施工、房地产领域等合同纠纷案件的仲裁庭提供程序性服务工作;

(二)与选(指)定鉴定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跟踪协调、监督、服务;

(三)裁决书初稿的校审,简易程序案件裁决书的审核、签发,以及仲裁员酬金申报及审核工作;

(四)负责牵头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包括日常考核、裁决书的评选、仲裁员培训;

(五)负责牵头联系人民法院,协调有关诉讼事宜;

(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仲裁事务二处

(一)负责为审理买卖合同及其他合同纠纷案件的仲裁庭提供程序性服务工作;

(二)与选(指)定鉴定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跟踪协调、监督、服务;

(三)裁决书初稿的校审,简易程序案件裁决书的审核、签发,以及仲裁员酬金申报及审核工作;

(四)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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