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下午,由本会金融(互联网)仲裁院主办的“民商事仲裁如何适用诉讼时效司法解释”仲裁沙龙活动在长江上游法律服务中心成功举行。60余名仲裁员、律师参与了此次活动。
本次沙龙由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尚泽主持。嘉宾主题发言环节,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祝来新庭长围绕诉讼时效的制度构成、民法典诉讼时效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充分阐述。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侯国跃教授从背景、观点、理由三个方面论述民商事仲裁如何适用诉讼时效司法解释,他指出,《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4条与《民法典》的体系结构及适用方法存在矛盾,商事仲裁参照适用时需特别审慎。
与谈研讨环节,市律师协会方海平副会长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解读了银行债权催收与共有财产分割场景下的时效规则;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吴飞飞教授提出,建议允许商事主体自行约定仲裁时效;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许小波总法律顾问从仲裁审理逻辑和企业风险防控的角度探讨同一债务诉讼时效认定问题的困境;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单林芝副主任分析了对赌协议中股权回购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及催收文书送达效力等争议问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范雪飞教授从诉讼时效制度的反道德性、诉讼时效的可约定性及担保中的诉讼时效问题三个维度进行了剖析。
交流发言环节,参会人员积极踊跃向嘉宾提问,在交流与讨论中进一步深化了对民商事仲裁时效适用的认识与了解。
此次仲裁沙龙活动为与会者搭建了深度交流的平台,通过思维的碰撞与经验的共享,为仲裁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注入新动能,进一步彰显仲裁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价值。未来,本会将持续深耕仲裁领域交流活动,凝聚行业智慧,深化合作共赢,推动仲裁机构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